1、光缆与铁路或道路交叉时应穿管保护,保护管应伸出轨道或路面2m以外。
2、光缆与建筑物基础的距离,应能保证光缆埋设在建筑物散水以外;光缆引入建筑物时应穿管保护,保护管亦应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。
3、光缆线相互交叉时,高压光缆应在低压光缆下方。如果其中一条光缆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穿管保护或用隔板隔开时,最小允许距离为0.15m。
4、光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时,如有隔热措施,平行和交叉的最小距离分别为0.5m和0.15m。
5、直接埋在地下的光缆与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之间应相距0.15~0.5m;直接埋在地下的光缆埋设深度,一般不应小于0.7m,并应埋在冻土层下。
版权声明: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会尽快删除。